為進一步規范建立健全建筑市場秩序,促進依法誠信建設經營,根據《建筑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意見》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最近,江西省萍鄉市《建筑行業中介機構信用信息管理實施細則》正式施行。
細則所稱建筑行業中介機構信用信息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中,對建筑行業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的認定、歸集、公開、評價、使用及監督管理。在全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的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施工圖審查、造價咨詢、質量檢測等建筑行業中介機構信用管理工作,適用本細則。
建筑行業中介機構信用管理工作堅持統一實施、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政府引導推動、信息公開共享、考核客觀公正、結果運用高效、社會各方監督”的運作方式。(賈幕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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