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安市出臺《吉安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細則》,從1月1日開始,吉安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統稱兩項保險)合并實施。
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將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同等享受職工基本醫保和生育保險的待遇;生育保險覆蓋面擴大到靈活就業人員群體,由個人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合并費率繳費,繳費比例為8.5%,享受生育保險相關待遇。
《實施細則》明確統一保障制度、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同時,在待遇保障方面不會因為兩項保險合并實施降低參保職工的待遇,吉安市生育保險待遇標準比合并實施前有所提高。其中門診待遇方面,繼續實行按人頭、按項目限額支付的方式,但標準有所提高,產前檢查費用報銷限額標準由過去的200元提高至800元。住院待遇方面,不再實行限額報銷政策,如過去剖宮產限額3000元,順產限額1100元等,合并實施后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執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起付標準(一、二、三級醫療機構分別為200元、400元、600元)、報銷比例(一、二、三級醫療機構分別為95%、90%、85%)、年度最高支付限額(10萬元)等有關規定,待遇水平大幅提升。
兩項保險費實行統一征繳,減輕了參保單位的事務性負擔。對參保人員而言,不再需要到經辦機構提交醫療清單、住院發票等書面材料,相關醫療費用在醫療機構逐步實現“一站式”結算。兩項保險實行統一定點醫療服務管理,執行全省統一的目錄范圍。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細則明確規定,2020年1月1日起生育的,按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的標準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補報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生育費用按原政策執行,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列支。吉安新聞網訊(劉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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