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網絡廣播電視臺訊(記者 彭小龍)近日,萍鄉市民彭先生的愛車停在安源區潤達購物中心旁的公共停車場被貼了罰單。這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彭先生當天驅車進入到該公共停車場時,因場內的車位都已停滿,他便順手將自己的愛車停在了停車場的通道上,結果返回時發現被張貼了罰單。彭先生對此非常不解,他表示:不是城管管人行道、交警管道路嗎?沒想到城管也會管停車場?
萍鄉市城管支隊督查室主任南清慶對此進行了解答,他告訴記者,2019年7月1日,《萍鄉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其中第十八條明確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時間、地點有序停泊,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等公共場所……”南清慶說:“萍鄉城區的公共停車場向市民開放,緩解了所處地段的交通壓力,在文明、人性化管理的同時,更為重要的是每個市民的文明參與。”
對此,彭先生表示認識到錯誤愿接受相關處罰,并且保證以后不會再出現類似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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